为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工作,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,10月21日,石家庄经开区联合项目临时党支部组织党纪学习教育,党支部书记、项目经理张乐主持本次学习。


张乐指出,生活纪律的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明大德、守公德、严私德。党章明确规定,党员必须履行“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,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,提倡共产主义道德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”的义务。这要求党员不仅在生产、工作和学习上,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方面也应起到表率作用。
本次学习详细解读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中关于生活纪律的相关规定,特别是第十一章中列举的违纪行为类型,包括奢靡享乐、追求低级趣味,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等。新修订的《条例》还增写了对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,并对党员的网络言行进行了规范和约束,体现了党纪处分的与时俱进。
经过本次学习教育活动,党员们深刻认识到,生活纪律不仅关乎党员的个人品德、家庭美德、社会公德,更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和威信。党员如果存在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,将带来不良示范效应,损害党的整体形象。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活动不仅增强了各位党员的纪律意识,也进一步坚定了大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决心。全体党员表示要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和党性觉悟,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自己的力量。